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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條件方式 : 1.退換貨說明 :
‧消費者於店家購買商品後,7日內都可拿原商品 (含發票,包裝必須完整,齊全原配件)我們都會幫你做更換商品動作 。 ‧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,再經本公司以電話與E-mail均無法聯繫逾三天者,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。 ‧送貨範圍:限台灣本島地區,注意!收件地址請勿為郵政信箱。(若有台灣本島以外地區送貨需求,收貨人地址請填台灣本島親友的地址)。 ‧產品保固/售後服務:若產品本身瑕疵或運送過程導致新品瑕疵,到貨7日內可更換新品。 2.退貨處理 : 一.出貨後7日內未能送達,不需客戶同意即可 進行退貨 。 二.消費者 當場拒收 貨託運單記載內容有誤時,將進行退貨程序。 三.消費者一但簽收但事後要求退貨請 消費者與賣方 聯繫,經買賣雙方確認後由消費者聯繫宅配通寄回退貨商品。 四.退貨時將會收取運費(消費者需自付運費) 五.收寄件人需轉寄時,比照 退貨程序 處理。 退貨期限: - A.在收到商品後的七日內(以商品簽收日起算),如對於商品有任何的不滿意,都可要求辨理退貨。
B.在收到商品超過七日後,恕不受理退貨。 C.在收到商品後的十四日內,如商品有任何非人為所造成的瑕疵,都可要求辦理更換新品。 D.在收到商品超過十四日後,恕不受理退、換貨。 E.辦理退貨、換貨時,請事先告知客服中心,如消費者未通知客戶中心,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,本公司將不予接受,並立即將商品寄回,其中 所產生的物流費用,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 除外條款: - 產品本身不得刮傷或損壞,如有造成產品刮傷、人為損壞等情形發生,恕不可辨理退貨。
注意事項: - A.商品外包裝需完整
B.原配備及贈送的配件要齊全退回(含說明書、保證書、贈品等) C.發票需一同寄回 D.如退貨時以上的退貨條件缺一,就需等補寄配件齊全才可進行退款,退貨商品確認各項條件無誤後再進行退款動作。 退貨流程: - 請在退貨產品內註明訂貨日期、連絡人、連絡電話、退貨原因等,並在產品退貨後3天內來電查詢商品情況,以免商品未送達或送貨途中已遺失 等情況。
運費負擔: - 商品的送達與退貨時所產生的運費,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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